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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正科级规格,核定事业编制10名。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河南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平顶山市林木种苗、经济林和花卉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全市林木引种和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林木良种选育和林木新品种的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和苗木普查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依法查处林木种苗违法案件负责培训全市林木种苗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等;建立健全我市林木良种基地,大力培育种苗龙头企业,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带动农户发展设施生产和规模种植;建立健全我市种苗交易市场,拓展互联网交易平台,创新流通方式,预测预报我市林木种苗生产供应和余缺调剂,引导种苗生产有序进行;搞好我市林木良种选育全过程的科技研发工作;建立健全我市林木种苗协会和花卉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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